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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部對《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進展相對滯后地區開展專項督導
從9月1日起,廣東啟動了為期三個月的臭氧污染防治專項行動,加強對干洗、露天焚燒、餐飲油煙、露天燒烤,以及商用及家用溶劑產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等生活面源的控制。記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廣東省空氣質量污染源中,臭氧已取代PM2.5,成為全省空氣首要污染物。
今年夏天以來,首要污染物為臭氧的報道頻現,關于臭氧污染的危害更是眾說紛紜,甚至有人將臭氧比作防不勝防的隱形殺手,那么我國臭氧污染水平到底如何,公眾需如何應對臭氧污染,帶著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進行了采訪。
我國臭氧污染有多嚴重
“受經濟回暖和氣象條件等因素影響,今年我國不少地區臭氧濃度有較大幅度上升。預計全年的全國平均濃度、超標城市數量、超標天數比例都將有所上升,但超標天次仍然以輕度污染為主。”環保部大氣環境管理司司長劉炳江認為,從總體分析來看,這屬于正常的年際波動。
我國現行標準規定的是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為160微克/立方米,這個標準接近美國等發達國家標準。根據監測數據,2016年我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的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數在73-200微克/立方米之間,平均為138微克/立方米;其中,有71%的城市(239個)臭氧濃度為120-180微克/立方米,接近標準值。
從全年來看,2016年全國338個地級以上城市中有59個超標,主要分布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區域、遼寧南部、武漢城市群、成渝地區、陜西關中等地區。按日評價,去年338個城市的臭氧輕度、中度、重度污染天次比例分別為4.7%、0.4%、0.024%。“沒有嚴重污染,更沒有出現爆表,整體處于可控狀態。” 劉炳江說。再從發展趨勢上看,劉炳江介紹,從2013年以來74個城市監測數據和2015年以來338個城市監測數據看,我國臭氧平均濃度有所上升,其中京津冀地區呈上升趨勢,長三角地區基本穩定,珠三角總體達標。從2006年以來15個臭氧監測試點城市歷史數據看,多數處于波動狀態,未形成明顯上升或下降趨勢。
臭氧超標是怎么造成的呢?一般認為,石化工業、加油站、汽車尾氣等排放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在陽光照射的條件下,發生一系列光化學反應,生成以臭氧為主的光化學煙霧。與此同時,臭氧的生成增加大氣氧化性,也會加速二次顆粒物的生成。尤其在6—9月陽光強烈的夏秋午后,一般是下午1點至4點,溫度較高、相對濕度較低時,比較容易發生臭氧超標。此外,雷電等自然現象也會產生臭氧,還有少部分臭氧來自于平流層輸入。
根據發達國家的歷史經驗,臭氧濃度容易隨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比例變化、氣象條件等因素出現波動,波動周期可長達數年。“同發達國家一樣,我國今年臭氧濃度總體上升也屬于正常的年際波動。”劉炳江以北京市為例分析,北京市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第90百分位數在2015年前連續4年上漲,之后2016年和2017年又連續兩年下降,總體穩定。劉炳江同時指出,我國多數城市臭氧濃度總體在緩慢上升,70%左右的城市在標準線附近徘徊需高度重視。
臭氧污染導致光化學煙霧事件的可能性多大
伴隨多地臭氧濃度升高,我國會不會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成為社會公眾關心的問題。對此,劉炳江回應說,“正在加強臭氧監控、采取治理措施,今后我國可能出現臭氧濃度波動,但是在正常氣象條件下,現在不會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將來發生的可能性也極小。”當前,我國重點區域臭氧污染水平與美國加州南海岸地區大致相當,全國平均污染水平大致相當于美國十多年前的全國平均水平,均遠遠低于發達國家光化學煙霧事件頻發時期的歷史水平。相關研究顯示,1950-1970年代發達國家重點地區夏秋季節臭氧日最高濃度常超過600微克/立方米,發生光化學煙霧事件的時段臭氧濃度可達1200微克/立方米以上,最高值甚至超過2000微克/立方米。
據介紹,我國所采取的抑制臭氧濃度上升的核心措施,是減少臭氧前體污染物氮氧化物(NOx)和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的排放量。自“十二五”以來,我國一直把氮氧化物(NOx)減排列入約束性指標,其排放量下降了近20%;“十三五”規劃又提出了減少10%的VOCs排放量要求。目前,北京、上海、廣東等重點地區采取了一系列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控制措施并取得積極進展,諸如,北京2015年、2016年大氣中的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濃度較2014年分別下降7%、9%。
記者了解到,環保部制訂的“十三五”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重點地區和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控制任務,即將聯合相關部委印發實施;一系列控制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的國家環保標準和產品質量標準也正在抓緊制修訂,其中石油煉制等14項重點行業排放標準已經出臺。
受訪專家認為,隨著PM2.5治理的深化和氮氧化物(NOx)、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減排持續推進,我國臭氧可以實現有效控制。
社會公眾如何避免臭氧污染的損害
相關研究表明, 空氣中每立方米臭氧含量每增加100微克,人的呼吸功能就會減弱3%。當臭氧達到一定濃度時,可使人呼吸加速、胸悶,如果濃度進一步提高,可引起脈搏加速、疲倦、頭痛。那么當下,面對無形無色的臭氧污染,社會公眾又該怎樣做好防護呢?對此,專家認為,關于臭氧污染的健康危害及其防護,需要分清幾個層次的問題。
首先,臭氧分“好的臭氧”和“壞的臭氧”,近地面環境空氣中的臭氧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有害,是“壞的臭氧”;高空平流層中的臭氧保護地表生物不受強紫外線輻射傷害,是“好的臭氧”,此外人們利用臭氧具有較強強氧化性的特點,將其用于食品和飲用水消毒、凈化室內空氣、洗浴保健等,也是“好的臭氧”。
其次,“壞的臭氧”能“壞”到什么程度,取決于三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臭氧的化學性質、環境空氣中的臭氧濃度、人體或生物在一定濃度臭氧中的暴露時間。
WHO現行《空氣質量準則(2005年全球更新版)》提出,有研究表明臭氧日最大8小時平均濃度超過160微克/立方米,可對在其中進行運動人構成危害,但是有專家對此表示異議;8小時臭氧濃度高于240微克/立方米的健康危害則有更多實驗數據支持。WHO將臭氧過渡時期目標值設定為160微克/立方米,對學術界存在的爭議不予考慮,這是一個稍微有些保守的決定。“臭氧的高值出現在夏季晴朗高溫天氣下的室外光照環境,只要這個時候不在室外長時間、劇烈運動,就可以大幅降低臭氧危害。”環保部宣教司巡視員劉友賓說。有研究發現,室外臭氧濃度高達400微克/立方米的時候,關閉門窗室內臭氧濃度可迅速降到60微克/立方米以下,有的室內家具、物品較多,臭氧濃度甚至能降到個位數。
“對于臭氧污染,我們每個人不僅可以被動應對、進行健康防護,而且可以積極主動地參加到防治工作中來。”劉炳江說,當前,我國大氣中的氮氧化物(NOx)濃度呈下降趨勢,但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量仍然在不斷增加,主要原因是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來源廣泛、分散,控制難度大。日常生活中的裝飾、粉刷、出行等活動都可能排放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如果我們每人都優先選擇降低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排放的產品或服務,例如家用油漆選購水性漆,給家用車加油時選擇油氣回收設施正常、沒有汽油味道的加油站等等,每個人都為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減排做出貢獻,那么揮發性有機污染物(VOCs)上升的勢頭就有望得到扭轉,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