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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將于2024年1月1日施行。針對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情況,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行政法室副主任劉海濤、全國人大常委會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林丹、生態環境部海洋生態環境司副司長胡松琴等人回答了記者提問。
陸海統籌:明確各級“治海”職責,加強海洋污染防治和監督管理
“修訂后的海洋環境保護法進一步加強了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劉海濤介紹說,一是壓實部門和地方責任,明確職責分工,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對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環境質量負責,強化沿海地方區域協作機制,實行海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二是加強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的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推進海洋環境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增加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海域排污許可管理、約談整改、信息共享、信用評價、查封扣押等制度,完善規劃、標準、監測、預警、調查、環評、應急等制度。三是明確國家加強海洋環境質量管控,推進海域綜合治理,嚴格海域排污許可管理,提升重點海域海洋環境質量。
在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方面,修訂后的海洋環境保護法進一步加強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劉海濤介紹說,一是優化入海排污口設置,強化入海排污口監管監測,建立健全近岸水體、入海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治理體系,對入海河流治理、入??偟偭着欧殴芸亍⑷牒:涌谒|管控提出明確要求,推進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海水養殖污染防治。
二是優化工程建設項目準入與布局,加強海砂開采監管,增加工程建設項目不得造成領?;c及其周圍環境的侵蝕、淤積和損害,不得違法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廢棄物及其他有害物質等內容。
三是優化傾倒許可審批層級,鼓勵疏浚物等廢棄物綜合利用,增加編制全國海洋傾倒區規劃、開展海洋傾倒區狀況評估、委托實施廢棄物海洋傾倒作業具體管控要求等內容,完善傾倒作業的監控與報告等要求。四是增加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排放管控、船舶拆解污染防治、綠色低碳智能航運、船舶污染物排放控制區等規定,要求進行涉及船舶污染物、壓載水和沉積物排放及操作時按照有關規定監測、監控,建立船舶污染物等接收、轉運、處理處置多部門聯合監管制度。
全國人大常委會環資委法案室副主任林丹指出,這次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還突出體現了陸海統籌理念。
“海洋生態環境問題表現在海里,根子在陸上?!绷值け硎?,“本次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增加‘陸海統籌’作為海洋環境保護應當堅持的原則,并在具體的制度規定中予以落實?!?/span>
一是加強陸海制度銜接協調。明確國家實施陸海統籌、區域聯動的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制度,加強規劃、標準、監測等監督管理制度銜接協調;明確全國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應當與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規定將海域納入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明確國家和有關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制定,應當將海洋環境質量標準作為重要依據之一。
二是統一海岸工程與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海洋環境保護要求,做好與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統籌污染防治、生態保護與沿海產業結構調整。
三是針對近岸海域突出環境問題,以入海排污口、入海污染物排放、海洋垃圾等為管控重點,持續加強陸源污染防治,強化入海排污口監管,明確各類入海排污口的排查整治和日常監督管理,增加入海排污口信息平臺建設的規定;從嚴防控岸灘固體廢物,做好與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銜接等。
保護優先:賦予我國海洋環境保護“長臂管轄權”
“本次海洋環境保護法修訂強化了海洋生態保護的相關內容。”林丹舉例說,“比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以外,造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生態破壞的行為納入本法的適用范圍?!?/span>
林丹指出,新修訂的海洋環境法強化了海洋生態保護主要體現在以下4點。
一是在總體上強化了生態保護理念和生態保護要求。在立法目的中增加保障生態安全、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內容;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以外,造成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海域生態破壞的行為納入本法的適用范圍;將“保護優先”作為海洋環境應當堅持的原則之一,“這充分強調了保護優先原則對海洋環境保護工作的引領作用。”林丹說。
二是進一步明確了有關部門在海洋生態保護方面的職責。林丹介紹說:“包括有關部門在生態保護和修復方面的職責及監管職責、宣傳教育職責、輿論監督職責等,將海洋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評價的內容?!?/span>
三是加強海洋生態保護的制度設計。林丹舉例說:“如強化海洋生態環境保護規定的引導作用,細化生態保護紅線要求,優化海洋環境標準和監測調查體系,增加開展海洋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海洋資源調查、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等規定。完善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增加國務院和沿海省級人民政府支持開展海洋生態保護補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落實海洋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的要求。”
四是多措并舉強化海洋生態保護工作?!霸诘谌潞Q笊鷳B保護中增加國家加強海洋生態保護,提升海洋生態系統質量和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的總體要求?!绷值け硎?,按照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總體要求,完善涉海自然保護地劃定與分類標準的規定;增加健全海洋生物多樣性調查、監測、評估和保護體系,維護和修復重要海洋生態廊道等規定,防止各種行為包括開發利用行為對生物多樣性的破壞;增加科學開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海藻場、海草床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態系統的規定;強化海岸線保護,特別是自然岸線的保護,建立健全自然岸線控制制度,明確嚴格保護岸線的范圍,增加海岸線分類保護與利用、因地制宜科學合理劃定海岸建筑退縮線等規定,明確禁止違法占用、損害自然岸線;加強海洋生態保護修復與監管,增加重要入海河流生態流量管控、入海河口保護等規定,細化生態修復相關要求,明確修復與成效監督評估職責,增加海洋生態災害防治規定;強化海水養殖污染防治,加強對養殖區域、養殖規模、養殖垃圾、養殖污染物排放等的管理。
“同時,在第四章陸源污染物污染防治、第五章工程建設項目污染防治、第六章廢棄物傾倒污染防治和第七章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污染防治中都相應增加了生態保護要求,避免或者減輕航行、勘探、開發、生產、旅游、科學研究等活動對海洋生物的影響等?!绷值そ榻B說,此外,法律還賦予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破壞海洋生態的行為進行監督和檢舉的權利,對破壞海洋生態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
創新務實:為落實海洋生態環境治理任務目標加緊法律“緊箍咒”
“這次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聚焦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突出問題,總結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經驗,有許多制度創新和務實管用的舉措?!焙汕俦硎?,新修訂的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法為地方政府落實海洋生態環境治理任務措施目標加緊法律“緊箍咒”。
“比如建立了海洋環境目標責任制與考核評價制度?!焙汕倥e例說,這次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其管理海域的海洋環境質量負責,實行海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對于未完成海洋環境保護目標的海域,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可以采取區域限批和約談政府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的措施,這將有利于進一步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為地方政府落實海洋生態環境治理任務措施目標加緊法律“緊箍咒”。
胡松琴指出,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確立了重點海域綜合治理制度。在渤海、長江口—杭州灣、珠江口等重點海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實踐的基礎上,這次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明確規定劃定國家環境治理重點海域及其控制區域,制定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沿海省市地方制定其管理海域的實施方案,開展綜合治理?!斑@將為鞏固前期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果,繼續深入實施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持續改善重點海域生態環境質量提供重要制度保障?!?/span>
建立了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制度。胡松琴指出,這次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聚焦海洋垃圾這一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問題,明確沿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其管理海域的海洋垃圾污染防治,建立海洋垃圾監測、清理制度,統籌規劃建設陸域接收、轉運、處理海洋垃圾設施,明確海洋垃圾管控區域,建立海洋垃圾監測、攔截、收集、打撈、運輸、處理體系并組織實施?!斑@些規定體現了系統治理的思路,多環節多舉措遏制海洋垃圾入海數量,通過攔截、收集、打撈已經進入海洋的垃圾并上陸處理,形成了海洋垃圾陸海統籌治理的閉環?!?/span>
“這次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還在海上排污許可、入海排污口、入海河流治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海洋傾廢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新的規定同時,在法律責任方面也增加了處罰事項、加大了處罰力度、豐富了計罰方式和處罰手段?!焙汕僦赋?,這些有效解決了“該硬不硬、該嚴不嚴、該重不重”的問題,完善了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增強了法律實施的震懾力。
在加強對海洋傾倒監管方面,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有了一些新的規定。胡松琴表示,海洋傾廢監管對于統籌做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次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針對海洋傾廢監管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國內實踐經驗與國際履約成果,完善審批與管理制度,加大監管力度?!?/span>
一是加強廢棄物源頭管理。繼續實施可以向海洋傾倒的廢棄物名錄制度,以嚴格管控海洋傾倒的廢棄物種類,從源頭避免和減少海洋傾廢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同時,進一步落實“預防為主、源頭防控”等原則,在這次修訂的法律中增加“國家鼓勵疏浚物等廢棄物的綜合利用,避免或者減少海洋傾倒”有關規定,嚴控向海洋傾倒廢棄物的數量,統籌做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和海洋高質量發展。
二是科學布局海洋傾倒區。進一步強化海洋傾倒區的科學布局和全局性謀劃,增加傾倒區規劃制度,明確傾倒區規劃應報國務院批準,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據規劃統一開展傾倒區選劃,以科學合理利用海洋資源,優化我國海洋傾倒區的布局,特別是近岸和遠海傾倒區的分布比例,盡可能減少傾倒活動對傾倒區及其周邊海洋生態環境的影響。法律規定要定期對傾倒區進行評估,并依據評估結果制定并實施調整、暫停或封閉傾倒區等管理措施。
三是完善許可及監管制度。深化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優化傾廢許可審批層級,明確海洋傾廢許可有關申請向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海域派出機構提出。強化產生廢棄物單位污染防治的主體責任,明確由產生廢棄物的單位作為傾廢許可申請的主體。加強事中事后監管,針對傾倒作業船舶等載運工具,增加安裝使用符合要求的海洋傾倒在線監控設備等規定,并強化傾倒作業報告制度,有效提高監管效能。
四是強化法律責任及監督執法。針對海上違法傾廢活動頻發、違法處罰偏軟偏輕等問題,新修訂的海洋環境保護法提高了處罰金額,增加了一定時間內行業禁止等處罰手段,以及扣押船舶等行政強制措施。新增了連帶責任制度,明確獲準傾倒廢棄物的單位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等,同時還建立了信用記錄與評價應用制度,對違法活動形成有力震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