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濰坊優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濰坊市北海路與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術產業園6號樓三樓
公司運營電話:孫經理 139 0636 9770
業務咨詢電話:韓經理 135 8919 1666
郵箱: wfytjc2015@163.com
關于是否可以不再出具固廢污防設施驗收意見的回復
關于是否可以不再出具固廢污防設施驗收意見的回復
來信:
2017.11.20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實施以來,目前,只有《固廢法》尚未修訂,涉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仍由環保部門負責驗收,但我省于2017.11.15以省政府文件的形式取消了建設項目污染防治設施驗收及輻射類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兩項行政許可,按照當前“簡政放權”及“企業是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自體應履行自主驗收”的精神,
1.我們是否可以認為省政府文件已經全面取消了涉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行政許可,不再單獨進行或考慮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行政部門進行的驗收?2.如果省政府提前全面取消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或污染防治設施)驗收行政許可,企業自主驗收涵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部分的情況下,環保部門是否可以不再單獨進行固廢污防設施驗收?3.有省政府取消驗收行政許可文件,環保部門是否可以要求企業自主驗收范圍涵蓋固廢污防設施驗收?還是必須要由環保部門單獨進行固廢污防設施驗收?4.企業自主驗收范圍涵蓋固廢污防設施驗收的內容,環保部門是否可以追加涉固廢污防設施驗收意見?
回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尚未修訂,對涉及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驗收方面的規定仍然有效。
此外,經了解,為貫徹遼寧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職權事項的決定》(遼政發〔2017〕51號),原遼寧省環境保護廳2018年2月5日印發了《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的通知》(遼環發〔2018〕9號),明確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工作有關要求,并提出了“原項目環評審批部門出具針對項目配套建設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驗收意見”,您來信所提系列問題,已在該文件中予以明確,請您在相關網頁查閱(http://sthj.ln.gov.cn/xxgk/zwgk/jsxmxxgkn/jsxmhbys/201802/t20180205_103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