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濰坊優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濰坊市北海路與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術產業園6號樓三樓
公司運營電話:孫經理 139 0636 9770
業務咨詢電話:韓經理 135 8919 1666
郵箱: wfytjc2015@163.com
山東三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辦法》
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以及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聯合印發《山東省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管理辦法》,《辦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的發布,標志著山東省的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正在實現三個轉變:
從試點階段向全面推行階段轉變;
從完全依靠企業自愿投保,向環境高風險企業強制投保和其他企業自愿投保相結合轉變;
從各市自行制定游戲規則向全省統一制定保險條款、基礎保險費率及其調節系數轉變。
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堅持政府推動、市場運作、專業經營、嚴格監管、風險可控、多方共贏的原則,以降低企業環境風險為目的,以環境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通過建立完善高風險企業環責險制度,進一步督促企業嚴格加強環境管理,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切實減少污染損害,充分發揮保險機制在防范污染事故、減緩賠付壓力、保護公民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全面提升化解環境風險的水平。
《辦法》規定:
環境高風險企業應當投保環責險。
包括從事石油和天然氣開采,基礎化學原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化學藥品原料制造的企業,從事Ⅲ類及以上高風險放射源的移動探傷、測井作業的企業;
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企業;
建設或者使用尾礦庫的企業;
經營液體化工碼頭、油氣碼頭;
有重金屬排放的企業;
化工、冶金、火電、焦化、造紙、印染等行業的排污重點企業。
上述范圍之外的行業企業鼓勵其自愿投保環責險。
企業因環境污染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產損害、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應急處置費用,可以通過承保的保險公司賠付。根據企業的環境風險程度不同,可以分為一般環境風險、較大環境風險、重大環境風險三類。不同的風險類別執行不同的保險費率標準。為了確保環責險的公平、公正,山東實行全省三統一:即統一保險條款、統一基礎保險費率,統一調節系數。根據被保險人的環境風險變化情況實行浮動費率。保險合同每年一簽,上一周期未出事故的,續保保費實行優惠;出事故的,續保保費上浮。優惠和上浮均不超過30%。
保險合同實行“三告知”,保險合同簽訂后,告知所在地的生態環境部門;投保企業的環境風險重要事項,以及環境風險顯著增加的情形,及時告知保險公司;保險合同解除后,書面告知生態環境部門。
《辦法》特別強調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前評估,事中排查,消除環境污染和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風險排查注重三要件:
承保前先開展環境風險評估;
保險公司和投保企業可以共同委托環境風險評估機構或者共同組建專家團隊;
發現環境安全隱患后,投保企業應當積極整改。
《辦法》規定了明確的不予賠償情形。
包括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害;
環境污染犯罪直接導致的損害;
故意采取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直接導致的損害;
被排查出的環境安全隱患未整改直接導致的損害;法律法規確定的可以不予賠償的其他情形。
《辦法》規定了詳細的理賠程序: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及時開展事故勘查、定損和責任認定,企業應當積極配合。企業請求賠償保險金時,應當提供污染損害原因、損失程度等證明資料。保險公司認為有關的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應當及時一次性告知補充提供。保險公司收到賠償保險金的請求和相關證明、資料后,應當及時做出核定,并將核定結果通知投保企業以及受害者。達成賠償保險金協議后10日內,履行賠償保險金義務。
對于應當投保,卻未按照規定投保或者續保的企業,《辦法》規定:
由企業所在地的生態環境部門責令限期投保或者續保,并通過山東省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系統對其環境信用進行評價。
《辦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