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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這些事 各類環保督查再也不怕
近年來,生態環境的保護一直備受重視,特別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對各企業,尤其是排污企業的把控一直很嚴,未來3年,中央環保督察將實現新一輪全覆蓋。那么,如何才能避過環保督查行動的“利劍”呢?做好下面這些就不怕了。
一、執行環保政策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地方行業準入條件,符合淘汰落后產能 的相關要求。
2、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3、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并依照許可內容排污。
二、提升裝備水平
1、企業應采用密閉化生產工藝替代敞開式生產工藝,優先采用 連續化、自動化生產工藝替代間歇式生產工藝,盡量減少物料與外界接觸頻率。
2、采用先進輸送設備。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 替換現有水噴射真空泵輸送液態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壓縮空氣、真空抽吸等方式輸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應對放空尾氣進 行統一收集、處理。優先采用羅茨真空泵、無油潤滑往復式真空泵 等真空設備。如因工藝需要采用噴射真空泵或水環真空泵,應采用反應釜式或水槽式密閉真空泵,循環液配備冷卻系統。
3、優化進出料方式。反應釜應采用底部給料或使用浸入管給料, 頂部添加液體應采用導管貼壁給料,投料和出料均應設密封裝置或設置密閉區域,不能實現密閉的應采用負壓排氣并收集至尾氣處理 系統處理。
4、提高冷凝回收效率。溶劑在蒸餾過程中應采用多級梯度冷凝方式,提高有機溶劑的回收效率,優先采用螺旋纏繞管式或板式冷 凝器等效率較高的換熱設備。
5、采用先進離心、壓濾設備。除特殊工藝要求外,企業應采用 密閉離心機、多功能一體式壓濾機、暗流式板框壓濾機等替換敞開式離心機,母液槽尾氣含有易燃及有毒、有害組分的須密閉收集、 處理。
6、采用先進干燥設備。企業應采用密閉式干燥設備或閃蒸干燥 機、噴霧干燥機等先進干燥設備。干燥過程中產生的揮發性溶劑需冷凝回收有效成分后接入廢氣處理系統,存在惡臭污染的應進行有 效治理。
7、規范液體物料儲存。化學品(含油品)儲罐應配備回收系統 或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揮發性酸、堿液儲槽裝卸過程放空尾氣須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氣應采用多級水封吸收處理。
8、推行節水型生產工藝。除特殊工藝要求外,物料的洗滌優先 采用逆流漂洗工藝,鼓勵污水串級使用。
三、廠區生產環境
1、根據實際情況,生產車間地面采取相應的防滲、防漏和防腐 措施,車間實施干濕分離,廠區必須全面實施“兩化”,即道路場地硬化、其他區域綠化。
2、生產現場無跑冒滴漏現象,環境整潔、管理有序。
3、罐區和一般廢物收集場所的地面應作硬化、防滲處理,四周 建圍堰,一般廢物收集場所還要采取防雨措施。4、廠區各類管線設置清晰,管道布置應明裝,并沿墻或柱集中 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設。
四、廢水管理
1、實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規范,滿足初期雨量的容積 要求;有廢水產生的車間分別建立廢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 泵通過架空敷設的密閉管道送入本企業的廢水總收集池;冷卻水通 過架空敷設的密閉管道循環使用;雨水收集系統采用明溝。所有溝、 池采用混凝土澆筑,有防滲或防腐措施。
2、生產廢水和初期雨水的處置。廢水自行處理、排放的企業要 建立與生產能力和污染物種類配套的廢水處理設施,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能夠穩定達標排放;廢水接管的企業要建立與生產能力 和污染物種類配套的預處理設施,預處理設施正常運行,能夠穩定達到接管標準;廢水委托處置的企業,要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協議, 審批、轉移手續齊全,并建立委托處置臺帳。
3、生活污水的處置。具備接管條件的企業,生活污水必須接管 進污水廠處理;不具備接管條件的企業,按規定規范處理。
4、排放口設置。每個企業原則上只允許設置一個污水排放口和 一個雨水排放口,并設置采樣監控井和標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規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顯、二合理、三便于”,即環保標志明 顯,排污口設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樣品、便于監測計 量、便于公眾參與和監督管理;符合《江蘇省工業污染源自動監控 系統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規定要求的單位,應按要求安裝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環保局的監控中心聯網。雨水排 放口要采用規則明溝,安裝應急閥門。
五、廢氣管理
(一)廢氣收集、輸送
1、廢氣收集應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廢氣收集 系統應根據氣體性質、流量等因素綜合設計,確保廢氣收集效果。
2、對產生逸散粉塵或有害氣體的設備,應采取密閉、隔離和負 壓操作措施。
3、污染氣體應盡可能利用生產設備本身的集氣系統進行收集, 逸散的氣體采用集氣(塵)罩收集時應盡可能包圍或靠近污染源, 減少吸氣范圍,便于捕集和控制污染物。
4、廢水收集系統和處理設施單元(原水池、調節池、厭氧池、曝氣池、污泥間等)產生的廢氣應密閉收集,并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后排放。
5、含有易揮發有機物料或異味明顯的固廢(危廢)貯存場所需 封閉設計,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
6、集氣(塵)罩收集的污染氣體應通過管道輸送至凈化裝置。 管道布置應結合生產工藝,力求簡單、緊湊、管線短、占地空間少。
(二)廢氣治理
1、各生產企業應根據廢氣的產生量、污染物的組分和性質、溫 度、壓力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后選擇成熟可靠的廢氣治理工藝路線。
2、對于高濃度有機廢氣,應先采用冷凝(深冷)回收技術、變壓吸附回收技術等對廢氣中的有機化合物回收利用,然后輔助以其他治理技術實現達標排放。
3、對于中等濃度有機廢氣,應采用吸附技術回收有機溶劑或熱 力焚燒技術凈化后達標排放。
4、對于低濃度有機廢氣,有回收價值時,應采用吸附技術;無 回收價值時,宜采用吸附濃縮燃燒技術、蓄熱式熱力焚燒技術、生 物凈化技術或等離子等技術。
5、惡臭氣體可采用微生物凈化技術、低溫等離子技術、吸附或 吸收技術、熱力焚燒技術等凈化后達標排放,同時不對周邊敏感保護目標產生影響。
6、連續生產的化工企業原則上應對可燃性有機廢氣采取回收利 用或焚燒方式處理,間歇生產的化工企業宜采用焚燒、吸附或組合工藝處理。
7、粉塵類廢氣應采用布袋除塵、靜電除塵或以布袋除塵為核心 的組合工藝處理。工業鍋爐和工業爐窯廢氣優先采取清潔能源和高效凈化工藝,并滿足主要污染物減排要求。
8、提高廢氣處理的自動化程度。噴淋處理設施可采用液位自控 儀、pH 自控儀和ORP 自控儀等,加藥槽配備液位報警裝置,加藥方 式宜采用自動加藥。
9、排氣筒高度應按規范要求設置,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 氰化氫、氯氣、光氣排氣筒高度不低于25米。末端治理的進出口要 設置采樣口并配備便于采樣的設施。嚴格控制企業排氣筒數量,同類廢氣排氣筒宜合并。
六、噪聲管理
企業盡可能選用振動小、噪聲低的設備,噪聲排放要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要求。
七、固體廢物管理
1、危險廢物按照特性分類收集、貯存。
2、危險廢物貯存場所地面要硬化處理,有防雨淋、防揚散、防 滲漏措施,滲濾液通過導流槽進入收集池。
3、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應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危險廢物容器 和包裝袋上設立危險廢物明顯標志。
4、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帳。如實記錄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 置相關情況,制定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并報區環保局備案,進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 置等有關資料。
5、危險廢物應當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 置,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審批和轉移聯單制度。
八、清潔生產
生產企業需按照我局每年下達的要求按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達到行業清潔生產標準的要求。
九、環境應急管理
1、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設立環境應急管理機構,建立環境 應急管理制度,落實環境應急管理人員。
2、編制企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委托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 制預案,并在完成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的基礎上及時報環保部門備
3、較大以上環境風險企業要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工作。
4、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規范建設環境風險防范設施,包括 事故應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產廢水總排口關閉閘閥、雨水排口關閉閘閥和危化品儲罐圍堰等應急設施,確保一旦發生安全生產 事件,生產廢水、消防水等不出廠區范圍,不污染外環境。
5、設立環境應急物資庫房。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應急物資和裝備 必須配備到位,并設置專門的庫房,同時建立物資庫管理制度。
6、定期開展職工培訓演練。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環境應急知 識培訓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并將相關的臺賬資料和檔案材料進行規范存檔。
十、規范環保管理
1、規范設施的全流程標識化建設,對治理設施的關鍵節點配上 標記、圖識等專一符號,使治理設施的整個流程一目了然,實現設施的量化管理。
2、企業不得違規擅自拆除、閑置、關閉污染防治設施,要確保 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達標排放。事故狀態或設備維修等原因造成廢氣治理設施停止運行時,企業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停止 生產,同時報告環保局。
3、環保規章制度齊全,設置專門的內部環保機構,建立企業領導、環境管理部門、車間負責人和專職環保員組成的企業環境管理 責任體系。
4、相關檔案齊全,每日的廢水、廢氣處理設施運行、加藥、電耗及維修記錄、污染物監測臺賬規范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