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濰坊優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地址:濰坊市北海路與民主街交叉口西北角 寒亭高新技術產業園6號樓三樓
公司運營電話:孫經理 139 0636 9770
業務咨詢電話:韓經理 135 8919 1666
郵箱: wfytjc2015@163.com
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負責人就《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發布答記者問
生態環境部近日發布《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以下簡稱《名錄》)。針對《名錄》修訂的原因、指導思想等內容,生態環境部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司負責人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繼2018年4月28日以修改單的形式修改《名錄》后,時隔兩年,為什么又對《名錄》進行修訂?
答:《名錄》是我國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確定了不同行業的建設項目是否納入環評,以及具體的環評分類。其中,報告書、報告表依法應當報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登記表則無需審批,在線備案即可。《名錄》既是建設單位履行環評主體責任、環評單位提供技術服務的重要依據,也是生態環境部門審批、監管、執法的法治保障。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形勢的變化,《名錄》的修訂十分必要。
修訂《名錄》是深化改革、落實國務院“放管服”任務的要求。一方面,修訂《名錄》已列入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任務。另一方面,生態環境部為應對疫情影響出臺了環評審批正面清單改革,社會反響很好,通過修訂《名錄》可以把改革舉措常態化、制度化。
修訂《名錄》是科學高效、提高可操作性的要求。現行《名錄》在實踐中,還存在與《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不夠銜接、一些分類不夠科學等問題,需要通過修訂《名錄》加以解決。
修訂《名錄》是制度銜接、減輕企業負擔的要求。為推進構建完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有必要加強環評與排污許可銜接。目前,一些涉及固定污染源的建設項目,在投產排污前既需要在環評中填報登記表,又需要在排污許可管理中實施登記管理,通過修訂《名錄》可以解決重復填報問題,減輕企業負擔,惠及廣大小微企業。
問:本次《名錄》修訂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答:本次《名錄》修訂堅持問題導向,以聚焦重點、科學合理、宜簡則簡、制度銜接為原則,力求解決應用中一些不清晰、不銜接方面的問題。
一是聚焦重點,科學調整分類管理,做到有收有放,對環境影響大的行業嚴格把關。重點結合優化營商環境和保障民生需要,對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開展簡化。
二是科學合理,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重新排序,明確項目類別及環評類別,超過一半的行業小類可以對應,便于企業和管理部門查詢、界定。
三是宜簡則簡,對環境影響因子單一、環境治理措施成熟、環境風險可控的項目做適當簡化調整。
四是制度銜接,銜接排污許可制度,可以通過排污許可登記監管的,名錄中不再要求填報環評登記表。
問:本次《名錄》修訂后主要有哪些內容的變化?
答:《名錄》修訂包括正文修改部分和表格修改部分。
在正文修改部分,主要有三個方面的修改。一是明確了名錄之外無環評的原則,提出“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同時為確有必要的新興產業項目等,明確了納入環評的途徑。二是對不涉及主體工程的改擴建項目,明確按照改擴建的工程內容確定分類,解決執行中“就高不就低”問題。三是結合中央文件和法律法規制修訂情況,調整環境敏感區的名稱表述。
在表格修改部分,主要有五個方面的修改。一是對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調整行業順序,規范行業名稱。除生態類等外,與排污許可名錄排序基本一致。有改動的行業超過80%,涉及簡化的行業約占60%。二是加強與排污許可制度銜接。農副食品加工、設備制造等可以通過排污許可登記管理的行業,以及環境影響很小的蛋品加工、餐飲娛樂洗浴場所、農業墾殖、普通倉庫等不再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共涉及40個二級行業;此外,引入“工業建筑”概念,明確酒、飲料制造業等26個二級行業,僅位于工業建筑中的納入環評管理。三是降低部分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級。如,谷物磨制等,由報告書降為報告表;小規模生活垃圾集中處置由報告書降為登記表;脫硫脫硝環保工程等,由報告表降為登記表,共有51個二級行業不同程度簡化。四是環境影響很小的蛋品加工、餐飲娛樂洗浴場所、農業墾殖、普通倉庫等不納入環評管理。五是新增5小類生態影響型行業納入環評管理,主要包括人工造湖、二氧化碳地質封存、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礦山生態修復、海洋生態修復;收嚴大型海水養殖、涉及敏感區的油氣開采等10個二級行業環評管理,適當提高環評分類。
調整后,預計納入環評管理的項目數量實現較大幅度減少,更加聚焦了環評管理的重點。同時,豁免的登記表涵蓋了“環評審批正面清單”豁免的類別,能夠將試點舉措常態化、制度化,做到前后政策的無縫銜接。
問:本次《名錄》修訂,明確名錄之外無環評,會不會在管理上有所放松?
答:《名錄》修訂,明確提出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不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這有利于解決一些地方和企業對納入環評的項目范圍界定不夠清晰的問題,有助于減輕環境影響很小的企業負擔。
同時,我們依照包容審慎原則,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名錄未作規定的建設項目,認為確有必要納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根據建設項目的污染因子、生態影響因子特征及其所處環境的敏感性質和敏感程度等,提出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的建議,報生態環境部認定后實施。也就是說,新修訂的《名錄》并不會影響將今后發現的一些生態環境影響比較突出的行業納入環評。
環評領域的簡政放權,也絕不意味著放松環評管理。生態環境部正在積極構建“三線一單”為空間管控、環境影響評價為環境準入把關、排污許可為企業運行守法依據、執法督察為監督兜底的全流程環境管理基本框架。下一步,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將加強監管執法力度,切實做好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的監管執法,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不履行環保主體責任、不落實環評批復要求等行為堅決打擊,確保放管結合,監管到位。
問:本次《名錄》修訂,提出“建設內容涉及本名錄中兩個及以上項目類別的建設項目”、“建設內容不涉及主體工程的改建、擴建項目”,較上版有何不同?
答:在上版《名錄》執行過程中,我們匯總生態環境部網站“部長信箱”來信,以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意見中發現,上版《名錄》第四條“跨行業、復合型建設項目”在執行過程中有一些歧義,為了讓《名錄》更具有普適性,我們將“跨行業、復合型建設項目”修改為“建設內容涉及本名錄中兩個及以上項目類別的建設項目”,增強名錄的可操作性。如紙制品制造項目,同時配套建設鍋爐供生產使用,則需要綜合考慮紙制品項目環評類別與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的環評類別,按照單項等級最高確定。
同時,為進一步明確不涉及主體工程的改擴建項目環評分類,提出“建設內容不涉及主體工程的改建、擴建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類別按照改建、擴建的工程內容確定”,明確對不涉及主體工程的改擴建項目,按照改擴建的工程內容編制環評即可,進一步解決《名錄》執行過程中“就高不就低”問題。舉個例子,同樣是一個紙制品制造項目,新增一套鍋爐設備用于生產使用,則只需按照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考慮環評類別。或者農副食品加工項目,新增鍋爐設備用于產品烘干等,則只需按照熱力生產和供應工程對新增鍋爐編制環評文件。
來源:生態環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