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揚塵治理,加快推進揚塵防治標準化建設,山東省近日出臺《山東省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揚塵防治導則》(以下簡稱《導則》),明確建設單位將對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首要責任。
《導則》明確,施工現場應嚴格落實工地周邊圍擋、產塵物料堆放覆蓋、土(石)方開挖濕法作業、路面硬化、出入車輛清洗、渣土車輛密閉運輸等施工揚塵防治六項措施。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負首要責任,施工單位負主體責任。建設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應明確施工揚塵防治要求,將施工揚塵防治所需費用按規定單獨列支,向施工單位及時、足額支付施工揚塵防治專項費用。同時,《導則》鼓勵發展工地揚塵防治綠色化措施,要求最大限度減少使用防塵網等造成的二次污染,具備綠化條件的裸露土體、工程渣土,宜優先采取綠化措施;不具備綠化條件的,采取噴灑抑塵劑、凝固劑或覆蓋等措施。近年來,全省住建系統強化監督檢查,多措并舉狠抓揚塵治理措施落實。2019年,全省共檢查工地148122個,停工整改8266個,處罰企業1679家,處罰人員50人,罰款2625.2萬元,實施信用懲戒681件,其他處罰66件,壓實了企業工地揚塵治理的責任,提高了揚塵治理水平。截至3月底,全省城市建成區和縣城規劃區內,規模以上房屋建筑工地7876個,其中7849個落實揚塵防治“六項措施”;工期超過3個月的市政工地895個,全面落實揚塵防治“六項措施”;規模以上房屋建筑拆除工地206個,全面落實揚塵防治“五項措施”。全省核準渣土運輸企業1384家,渣土車共計26539臺,全部實現密閉運輸,其中25382臺安裝GPS,占比95.6%。
來源:山東環境 大眾日報